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注:
1.投資人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延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有效期一次(六個月),經延期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不得再次申請延期。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延期應當在有效期期滿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申請延期時應繳回《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投資人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記載投資人不同的,應當另行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名稱核準范圍和要求:
1,無區域的企業名稱。須注冊資本金5000萬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如:大地廣告有限公司。
2,無行業表述的企業名稱。注冊資本金必須1億人民幣以上,經營范圍必須包含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五大類以上。如:大地有限公司。
3,中字頭企業名稱核準。如:中石化投資有限公司。
4,國字頭企業名稱核準。如:國能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5,國家級企業集團名稱核準(包括企業集團)。如:大地集團。
6,含“國際”字樣名稱核準。如:大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7,含“(中國)”字樣名稱核準。如:蘋果服裝(中國)有限公司[限外資]。國家工商總局名稱核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冠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有嚴格的要求,同時也將受到法律的更好保護。企業冠無行政區劃名稱就表示在全國行政范圍中該企業名稱具有唯一性,在全國內不會重名,對于企業的發展壯大、開拓市場、提升企業知名度和無形資產具有重要的作用。